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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故員之骨灰安厝位置,由縣政府民政處依序排定,申請人不得要求自行選號。未經辦妥申請手續以前,不得將故員之骨灰,先行送至軍人忠靈祠安厝。
- 故員之骨灰罐應由申請機關或申請人自行備置,惟其規格大小尺寸等,一律依照高雄縣政府之統一規定辦理,並嚴禁放置神主牌位,及其他祭拜用具。
- 完成安、遷厝手續後,須於十五日內至軍人忠靈祠辦妥安、遷厝骨灰罐,逾期者註銷原核准之申請。安、遷厝時,機關代表人或家屬應攜帶身分證件查驗,並請將申請單第三聯,繳交軍人忠靈祠管理員。
- 祭拜時請先至管理員室登記,鮮花、素果、冥紙、香燭,應放置一樓祭拜室,禁止帶入納骨室,以維護整潔及防範火災發生。焚燒冥紙應於軍人忠靈祠之金爐或指定處所為之。
- 軍人忠靈祠農曆除夕、春節及每週週一停止開放,另遇各種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 ,當天不開放。
- 開放祭拜時間: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四十分,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四十分。
- 軍人忠靈祠地址: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177巷三號。
- 電話:(07)731-8485。
- 民政處兵役行政科電話:(07)746443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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